石桥烧火龙
火龙,是指产生在川东北部达县石桥古镇一带的民间纸扎工艺;烧火龙,就是正月间晚上用烟花烧“龙”和耍龙的人。石桥烧火龙活动作为一种民间民俗文化在石桥古镇代代传承,并先后流传于达县、通川、渠县、营山、平昌等地。石桥烧火龙由扎龙、请水、烧火龙、清宅、罢龙五项组成。
据《石桥区志》介绍:“汉文帝(前179-前163)逢正月十五,出宫游玩,与民同乐,大放花灯。家家龙灯高挂,户户鞭炮齐鸣,男女老少走街串巷,看耍火龙,尤以石桥火龙最为壮观。……又,据传清末甲辰年(1903),石桥河受义和团起义影响,正月间没耍龙,病苦大,后,于三月间作了补耍。”石桥河是著名的旱码头,古石桥人为了祈求上天保佑风调雨顺,五谷丰登,希望平平安安、防止火灾,减少瘟疫,消除霉运,每年正月十一到十五(元宵节)连续五夜,十名青壮汉子头戴龙帽,身穿短裤、各举一节用麻布、竹篾做成的龙灯,龙身跟随前面的大红宝灯,伴随着激越的锣鼓声沿街舞动,蜿蜒翻腾,大街小巷的居民用硝磺、火药、柴炭、铁屑等原料制成的烟花,随心所欲地对神龙进行燃放,喷薄四溅的火花,五颜六色,绚烂多姿,令人眼花缭乱,流连忘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