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所有在达川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、市、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
2、所有从重点疫区来达、返达人员,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到居住地村(社区)登记,如实报告相关情况,自觉实施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;期间,早晚各测量体温一次,若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,第一时间向村(社区)报告,并佩戴口罩到辖区指定医院就诊。
3、全区所有村庄、居民小区、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,内部人员、外来人员不得出入。确需出入的,必须出具有效证件,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、情况询问和信息登记。需赴外地工作、学习人员,在符合健康出行的条件下,要错峰出行并采取适当交通方式。落实出租房、宾馆、酒店管理主体责任,加强承租人员、旅客管控和及时报告,如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,将依法追究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。
4、群众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,必须及时就诊,并第一时间向村(社区)报告。对出现确诊病例的,视情况对小区、村组、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。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,必须按要求配合实施集中医学观察。
5、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。农贸市场、超市、医院、药店、银行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,定期消杀,进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、佩戴口罩。购买感冒、退热药品实行实名制管理。快递、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。
6、坚决做到“三禁止”:禁止开展规模家庭聚会;禁止举办任何形式宴席;禁止打麻将、打扑克、聚集闲谈等群众聚集性娱乐活动。
7、严格遵守“三不得”:不得外出串门、不得走亲访友、不得聚集打堆(集中赶场)。确需外出的,必须申报并佩戴口罩。
8、自觉养成“三个好习惯”:保持良好卫生习惯,常洗手、常通风、常消毒;保持良好饮食习惯,避免接触野生动物;保持良好交际习惯,出门戴口罩,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,不握手、不肢体接触。
9、实施有奖举报政策,凡举报相关人员隐瞒事实真相、不如实报告信息等有价值线索的群众,经查证属实的,按规定给予200至500元奖励。举报电话0818-2653500。
10、全体党员干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要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、坚决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不信谣、不传谣。对拒不执行防控措施、不履行防控义务、不配合防控工作的人员,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本工作措施仅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。
达州市达川区新型冠状病毒
感染的肺炎防治指挥部
2020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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